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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能否适用8%的教育经费扣除标准???_公司注册_上海拓迈财务

topshcom 注册上海公司 2020-01-19 58 0
财税〔2008〕65号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