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钱,本文为您详细道来。,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调整其价款、费用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下同),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准予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第十五条 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第十六条 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第十七条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十九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二十条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规定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编码: 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姓名 投资者身份证号码 企 业 名 称 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电话 企 业 地 址 行业类别 企业银行账号 项目 行次 本期数 累计数 补 充 资 料 一、收入总额 1 1.年平均职工人数 ________人 2.工资总额 ________元 3.从其他企业取得 的生产经营所得 (1)(分配比例 %) (2)(分配比例 %) (3)(分配比例 %) (4)(分配比例 %) 填表人签字: __________ 纳税人签字: __________ 减:成本 2 费用、税金 3 营业外支出 4 二、企业利润总额 5 三、纳税调整增加额 6 1.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 7 (1)从业人员工资支出 8 (2)职工福利费 9 (3)职工教育经费 10 (4)工会经费 11 (5)利息支出 12 (6)广告费 13 (7)业务招待费 14 (8)教育和公益事业捐赠 15 (9)提取折旧费 16 (10)无形资产摊销 17 (11)其他 18 2.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9 (1)资本性支出 20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21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22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23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24 (6)非教育和公益事业捐赠 25 (7)各种赞助支出 26 (8)计提的各种准备金 27 (9)投资者的工资 28 (10)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29 (本栏目由税务机关 填写) 收到日期: 接 受 人: 审核日期: 审核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官员签字: 3.应税收益项目 30 (1)少计应税收益 31 (2)未计应税收益 32 四、纳税调整减少额 33 1.弥补亏损 34 2.国库券利息收入 35 3.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 36 4.其他 37 五、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 38 六、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比例 %) 39 七、适用税率 40 八、应纳所得税额 41 减:减、免所得税额 42 九、应缴入库所得税额 43 加: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44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45 十、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46 附件3: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纳税人编码: 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姓名 投资者身份证号码 投资者经常居住地地址 投资者电话 项 目 行次 数 额 补 充 资 料 一、应汇总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1 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纳税人签字:___________ 1. 2 2. 3 3. 4 4. 5 5. 6 (本栏目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受人: 审核日期: 审核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官员签字: 6. 7 二、适用税率 8 三、应纳所得税额 9 减:减、免所得税额 10 五、应缴入库所得税额 11 加: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12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13 六、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14 附件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年度申报纳税及月、季度申报纳税。本着求实、简便的原则,在月、季度申报纳税时,可对本表有关项目进行精简,具体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从事一些特殊行业的投资者,根据这些特殊行业的要求,需要增减、调整本表有关项目的,可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本表基础上自行修改。 二、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纳税人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申报期: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3.金额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4.行业类别:按纳税人主营项目确定。 5.企业地址:填写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所在地。 (二)表中项目 1.表中第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2.表中第19栏"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3.表中第30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4.表中第34栏"弥补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5.表中第35栏"国库券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6.表中第36栏"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数额。 7.表中第39栏"应纳税所得额",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就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乘于依照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年终申报时,该栏应等于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补充资料"中"3.从其他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合计数。 8.表中主要栏次的逻辑关系: (1)5=1-2-3-4 (2)6=7+19+30 (3)33=34+35+36+37 (4)38=5+6-33 (5)41=39×40 (6)43=41-42 (7)46=43+44-45 附件5:《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只适用于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年度汇总申报纳税。 二、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纳税人编码:按投资者申报地主管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申报期: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3.金额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二)表中项目 1.第2~7栏分别填写纳税人从各个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项目"栏填写企业名称。 2.表中主要栏次的逻辑关系:1=2+3+4+5+6+7;9=1×8-速算扣除数;11=9-10;14=11+12-13。 注:附件1第六条(一)修改为:"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9200元/年(16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的连带责任有哪些?_北京讨债公司15810188088_新浪博客,北京讨债公司15810188088,
最新留言
说:抱头鼠窜历历在目
2023-10-23 10:05:11说: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2023-10-22 21:22:51说:招兵买马一刀两断
2023-10-22 08:53:45说: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
2023-10-22 08:53:42说:狼狈不堪七上八下
2023-10-21 20:56:21说: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2023-10-21 20:56:19说: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
2023-10-21 08:46:01说: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2023-10-20 20:49:04